在1995年7月,勞動部、國家經貿委聯合推出《現代企業試點企業勞動 工資社會保險制度改革辦法》。
辦法要求按照社會化大生產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建立企業勞動工 資社會保險制度。通過改革,使企業擁有獨立的用人自主權,勞動者擁有 獨立的擇業自主權,雙方在國家指導和勞動力市場供求機制作用下,通過 勞動合同確定各種勞動條件,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建立科學合理的 現代企業內部勞動管理制度;使企業擁有工資分配自主權,在職工工資增 長低于經濟效益增長的前提下,根據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變化和國家有關 政策規定,自主確定工資水平和內部分配方式,貫徹按勞分配原則;使企 業依照法律、法規參加政府統一的各項社會保險,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 務。
企業應建立健全科學的勞動管理制度,根據國家、行業的勞動定員定額 標準,制定企業的具體標準,在法定工時內合理確定職工的勞動量,完善 勞動組織管理,合理安排工作崗位和工作班制,改進作業方式,提高勞動 生產率。
下回講述的故事是關于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和國家技術監督局印發《在 深化企業改革進一步加強質量工作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