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精神,改進資金管理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修訂印發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根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發布了《關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分為指導思想、支持重點、申報條件、支持方式和支持額度、工作安排及其他等六部分。 通知著重說明了支持重點和申報條件。 支持重點為:促進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和優化,1、技術進步項目;2、專業化發展項目;3、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項目;4、增加就業崗位項目;5、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6、提升企業管理水平項目等,及改善中小企業服務環境。 基本申報條件為:符合現行國家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屬于2013年底前建成且建設期不超過2年的在建項目。申請無償資助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不超過2500萬元;申請貸款貼息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不超過3000萬元。 詳細信息,請登錄中國鍛壓網http://www.fuyihb.com/info/2012725/1-1990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