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9年6月29日歐盟制造商協會代表歐盟6家鋁輪轂生產商向歐盟委員會遞交“對中國鋁輪轂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的申訴書,到2009年8月14日歐盟正式發布公告,宣布對國內鋁輪轂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開始,再至2010年5月12日,9個月過去了,歐盟反傾銷調查小組終于給出了初步結果。
根據近9個月的調查,歐盟初步裁決,拒絕承認中國所有抽樣企業的市場經濟地位,并表示從2010年5月12日起,將對中國出口至歐盟的鋁輪轂征收20.6%的臨時反傾銷稅,征收時間至少為6個月,同時歐盟委員會還將展開進一步調查,以確定是否有必要長期征收該稅。該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以及各鋁輪轂企業的不滿。
貿易保護典型案例
金融危機爆發后,為轉嫁危機,歐盟的貿易保護主義傾向日益嚴重。在中國鋁輪轂反傾銷調查一事上,歐盟委員會的初裁結果缺乏公正,帶有明顯的歧視性。“歐盟的初裁不僅無助于歐盟汽車產業的復蘇,也極大地損害了中國企業的利益,我們對歐盟的初裁結果深表遺憾并堅決反對。”中信戴卡輪轂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歐盟的初裁確實對公司出口歐盟的產品造成了影響,部分產品已停止發貨,相關問題正在同歐盟主要汽車廠協商解決。由于中信戴卡出口歐盟市場的份額不大,短期看不會對中信戴卡正常經營帶來重大影響,但從長期看,卻面臨失去歐盟市場的可能。
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相關負責人也認為,歐盟對我國鋁輪轂采取的反傾銷調查是典型的貿易保護案例,這也將造成歐盟整車廠采購成本上升,并使其開發中國供應商的前期投入浪費掉,不利于歐洲汽車業的復蘇,也不利于歐盟跨國汽車公司的全球產業分工、布局和供應鏈管理,將導致雙輸局面。
頻繁的反傾銷調查,使國內鋁輪轂企業感到很累。“近年來,國際貿易摩擦越來越多,尤其是金融危機后,這其中涉及的問題和利益關系太多,企業感到很無奈。”某輪轂企業相關負責人表示:“幸虧國內市場正在快速啟動,從去年開始,我們認識到真正的消費大戶還是國內市場,內需正成為越來越重要的支撐力量。”
裁決依據無說服力
“歐盟委員會無視已經高度市場化的中國鋁合金輪轂行業,全盤否認了中國企業的市場經濟地位。”中信戴卡相關負責人表示,盡管中信戴卡等所有抽樣企業在調查期間積極配合歐盟委員會,進行了大量細致的實地調查工作,并按照歐盟要求,提供了真實詳細的財務、商務數據來證明一切行為是遵循市場經濟原則的,但仍然沒有改變歐盟委員會對中國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的固有偏見。在歐盟委員會貿易咨詢理事會對此提案的投票中,一些根本沒有汽車產業的歐盟成員國也投了贊同票,這種“逢中必反”的不正常現象經常發生,表明了歐盟及部分成員國對中國及中國企業的偏見。
“歐盟委員會嚴重扭曲中國產品出口對歐盟輪轂產業的影響和因果關系。第一,來自中國的產品數量占歐盟市場總份額不足8%,其中OEM(代工生產)不足歐盟總需求的3%,根本談不上對歐盟鋁輪轂產業造成損害;第二,20.6%關稅計算的依據不足;第三,中信載卡作為全球最大的鋁合金汽車輪轂制造企業,和歐洲輪轂制造商是通過平等參與歐洲汽車廠的全球采購招標而獲得訂單,根本不可能靠低價傾銷獲得訂單。
所以,對歐盟傾銷缺乏說服力。”中信戴卡相關負責人還告訴記者:“歐盟委員會不顧本土整車產業的強烈反對,所作出的草率決定不僅有損于歐盟本土汽車產業和歐洲消費者的利益,也將葬送中國企業前期市場開發的努力,迫使中國企業退出經過嚴格技術門檻認證而得以進入歐盟市場。同時,中國企業為了滿足歐洲整車廠的要求而從歐洲進口的大量設備和原料等重大投資,也將隨著反傾銷裁定而付諸東流。”
對此不公正裁決,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相關負責人認為:“對于案件調查中存在的問題和歐盟委員會的不公正做法,比如不公布起訴企業名單損害我方抗辯權利;以原材料鋁存在政府干預而全盤否定我國鋁車輪企業的市場經濟地位;認定歐盟產業遭受了實質性損害,但使用的數據卻與實際情況相差很大;對金融危機的影響輕描淡寫,認定金融危機本身不足以中斷傾銷和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等。”
不放棄應訴機會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輪胎車輪委員會秘書長李曉擎告訴記者:“在5月12日的初步裁決公布后,國內企業有1個月時間的上訴期。我們正在和企業聯合申訴,不會放棄任何一個機會。”
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商會和所有涉案企業會密切關注。我們已經和主要涉案企業一起進行了初步溝通和討論。近期,我們還將和企業一起對歐盟委員會初裁進行深入分析,形成抗辯意見。歐盟委員會將于2010年11月12日前作出本案終裁。我們也呼吁相關跨國汽車公司積極行動起來,反對歐盟本項反傾銷調查。”
“雖然現在最后結果還沒出來,但國內鋁輪轂企業都不會降價,如果國外客戶想購買的話,就必須自己繳納20.6%的稅收,我們將不會承擔這部分稅費。所以,未來可能面臨著失去歐盟市場這個結局。”李曉擎認為,國內企業不會在這個問題上繼續遷就歐盟委員會的裁決,現在協會除了協助企業準備申訴材料以外,也建議企業積極拓展其他海外市場。
相關報道:
2010年5月11日,經過9個月的調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對我鋁合金輪轂反傾銷案的初裁,拒絕了所有抽樣企業的市場經濟地位。兩家獲得分別裁決的企業,萬豐的傾銷幅度為61.8%,友發的傾銷幅度為36.7%,其他合作企業的傾銷幅度為48.7%,全國統一傾銷幅度為69.3%,全國損害幅度為20.6%。按照歐盟從低征稅原則,決定對我鋁車輪企業征收20.6%的全國統一臨時反傾銷稅。
|